据海口海关2日统计,海南对汽车、游艇实施“零关税”政策 自由贸易港实施两年。 这几年,截至2023年1月31日,海口海关已办理“零关税”运输和游艇进口清关手续。 旅游开发。
政策明确。 封岛前,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 从事交通旅游企业(航空企业必须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基地),进口船舶、飞机、车辆等交通工具和用于交通旅游的游艇免征进口关税,进口货值- 附加税和消费税。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,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交通、旅游相关项目确定并动态调整。
据悉,“零关税”政策下的车辆和游艇实行正面清单管理,包括客车、货车、自卸车、牵引车、挂车和半挂车、滑翔机、 气球、飞艇等 无动力飞机、直升机、飞机及其他航空器、客货船、游艇、帆船等100项“零关税”清单由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动态调整,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省实际需要和监管情况。
自2021年1月29日首艘“零关税”帆船登陆以来,截至2023年1月31日,享受“零关税”进口的车辆和游艇包括多用途乘用车、多用途 卡车、滑翔机、直升机、货机、游艇、帆船、集装箱船、甲板货船、散货船、成品油轮等运输工具188家企业受益。
海口海关税则司司长林勇表示,海口海关正积极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评估,加强与海南省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,不断推动和完善协调工作。 “零关税”进口汽车游艇联管机制,优化海关监管服务。 下一步,海关将积极推进“零关税”政策,惠及海南自贸港周边更多企业交通、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,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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